吴江开发区科技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科技和招商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吴江高新区(盛泽镇)科技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经发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七都镇经发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关于收回“ZXL2019227“等5个项目经费及下达苏州市2022年度第二十批科技发展计划(人才专项)项目和科技经费的通知》(苏财教〔2022〕108号)文件精神,现将苏州市2022年度第二十批科技发展计划(人才专项)项目和科技经费下达给你们,本批计划共下达项目35项,苏州文件中要求的地方拨款已包含在吴江区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项目经费中,通知项目承担单位登录“苏州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网上填写《苏州市科技计划项目合同》,请严格按照市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和科技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及时将有关项目执行情况报市科技局、财政局,请项目承担单位按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要求,定期将进展情况报苏州市科技局、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