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库,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二、强化部门协同推进,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负责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三、狠抓新建投产入统,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省财政厅)四、推动企业整合重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五、助力企业升规壮大,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财政厅)六、加快企业融合发展,建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定期分析机制,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八、优先保障正常生产秩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九、落实税费优惠政策,鼓励各市县按规定落实好扶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重点培育企业发展的税费优惠政策,省税务局、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十、加强专项融资支持,建立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奖励机制,每年召开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培育推进大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