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并组织开展第四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邮政管理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2021年我部会同国家邮政局组织启动了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申报工作,决定组织开展第四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宣传推广工作,同时做好第四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申报和推荐工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商务、农业农村、供销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立足本区域农业产业化、资源开发、产业扶贫、消费市场升级等重大需求,是提升农村物流服务品质、促进规范发展的关键所在,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村物流相关标准规范研究,进一步优化农村物流发展环境理顺工作体制机制、完善配套政策体系,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乡村振兴重点工作有关部署要求,形成推进农村物流发展的政策合力,各有关省份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跟踪指导,进一步深化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培育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要组织学习全国农村物流服务品牌项目的经验做法(见附件2),指导相关县(区、市)做好农村物流服务品牌申报和推荐工作,附件:1.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名单2.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典型经验交通运输部办公厅邮政局办公室2022年10月8日(此件公开发布)附件下载:1.附件: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典型经验.docx2.附件:第三批农村物流服务品牌名单.docx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