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8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楼宇经济是城市经济发展中涌现的一种新型经济形态,现就支持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如下意见,构建区域集中、产业集聚、企业集群、功能集成的新型楼宇经济发展格局,培育一批总部经济、专业服务集聚明显的特色楼宇,在重点区域打造若干个总部经济产业园、上市企业产业园、特色专业服务业集聚区等,对招引总部企业、功能性机构入驻楼宇贡献突出的楼宇运营主体给予奖励,重点招引一批高端专业服务机构、数字经济、科创经济企业,推荐符合条件的特色化专业楼宇申报省级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集聚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推进楼宇产业规模发展,并推荐申报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从入驻企业品质、产业集聚水平、综合贡献度、行业影响力、未来发展潜力、属地政府支持力度、硬件环境、管理服务、楼宇党建等方面,搭建集楼宇信息采集、运营管理和政务服务功能于一体的楼宇经济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按照市级相关人才政策和支持新兴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等给予奖励,各县级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是促进楼宇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主要实施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