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2008年主席令第七十号),2.《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8号,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就业失业登记证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发〔2010〕71号),4.《湖北省就业促进条例》(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7号,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7号),二、受理条件已进行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的劳动者,四、受理方式窗口或网上受理(鄂汇办APP、湖北政务服务网),五、办理材料申请人身份证(原件1份),六、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可在公共服务机构现场办理或通过线上申请,2.受理,若不符合要求,若符合要求,八、办理窗口1.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新江口街道贺炳炎大道245号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A61号窗口,2.湖北省荆州市松滋市经济开发区城东工业园东城大道16号松滋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