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福建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将按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三个梯度,对全省优质中小企业实施梯度培育,“优质中小企业”是指在产品、技术、管理、模式等方面创新能力强、专注细分市场、成长性好的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较强创新能力和发展潜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实现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发展,创新能力强、质量效益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位于产业基础核心领域、产业链关键环节,创新能力突出、掌握核心技术、细分市场占有率高、质量效益好,省工信厅将负责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设区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培育服务等具体实施工作,评价标准则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创新型中小企业评价标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标准、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标准,设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地方特色指标,进一步加强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