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阳区区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阳府〔2020〕39号)、《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惠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市工信〔2020〕218号)、《惠州市财政局惠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惠州市促进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商务发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惠财工〔2021〕5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区工信和商务领域专项资金管理,结合我区实际,我局草拟了《惠阳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于2022年10月8日分别在惠阳区人民政府网和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一楼政务公开栏公开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截至10月14日,我局共收到公众反馈意见0条,现将征求众意见结果予以公示,附件:《惠阳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结果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18日附件:1.附件:《惠阳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结果.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