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为深⼊推动重点用水企业和工业园区废⽔循环利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废⽔循环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2〕259号),现就开展2022年工业废⽔循环利用试点推荐工作明确如下:1.请按照要求全面深入摸底,做好指导服务,争取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应报尽报,2.请指导企业、园区将申报资料按要求(格式见附件)于10月31日前通过“工业节能和绿色发展平台系统”(https://green.miit.gov.cn)完成填报,进行初审上报市局,3.请于10月31日前将工业废⽔循环利用试点企业、园区推荐意见和推荐表经工信部门盖章后报送科技节能处,联系人:李向涛联系电话:3101610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工业废⽔循环利用试点⼯作的通知(有关附件请从工信部网站下载https://www.miit.gov.cn/gxsj/index.html)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