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犇藤贸易有限公司:本委已受理彭细梅诉你单位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宜市劳人仲案字[2022]第305号),诉求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代通知金、拖欠工资等,金额合计人民币33901元,经电话通知、邮寄、上门等多种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本案仲裁资料,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及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仲裁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书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联系电话:0795-3220258,联系人:劳动仲裁办公室),本委定于2022年12月02日上午9时在本委第二仲裁庭(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936室)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逾期本委将依法缺席裁决,特此公告宜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2022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