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实际种植水稻面积每亩给予100元补助,对种植茉莉花面积达5亩的每年给予奖补0.3万元,10亩以上的每增加10亩给予奖补3万元,给予乡镇一次性奖补5~10万元,每个展位给予奖补1万元,每个展位给予奖补2万元,每个展位给予奖补3万元,每个产品分别给予奖补0.5万元、0.5万元和1万元,分别给予奖补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单个农业加工企业可享受贴息补助的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各乡镇政府成立现代农业发展项目验收小组,县农业农村局、林业局会同县财政局对各乡镇所上报的符合条件的现代农业项目进行梳理审核,对于奖补资金20万元以上的项目,对于奖补资金20万元以下的项目,六、其他有关事项23.对具体的农业产业发展建设项目申请补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