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发改委福建省民族宗教厅福建省民政厅福建省人社厅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指南的通知》(闽乡振综[2022]36号)要求,我乡要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以及建设内容、资金概算、预期效益、贫困群众参与情况和带贫减贫机制等进行审核,经研究,审核通过项目见附表,并按要求进行公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2年10月26日前进行反馈,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7日至10月26日,公示期十天,监督电话:0599-792215712317附件:2023年鸾凤乡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项目鸾凤乡人民政府202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