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发〔2022〕28)和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宜宾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解除全域临时静态管理后就业和社会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发〔2022〕33)的规定,南溪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审核,拟对宜宾市南溪区锦城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等2户企业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补贴金额2000元(大写:贰仟元整)现予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以上的真实情况等方面有异议的,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不署(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的,不予受理,受理部门:宜宾市南溪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德公路91号政务中心);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附件:宜宾市南溪区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宜宾市南溪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2022年10月17日宜宾市南溪区2022年一次性扩岗补助名单序号企业名称补贴人数(人)发放金额1宜宾市南溪区锦城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110002宜宾康宁精神病康复医院11000合计2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