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拟对温州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霓屿正岙海滩岸线建设工程(安全瞭望区)海域使用权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20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4日起),如对本公示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书面提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地址:温州市洞头区行政服务中心电话:0577-63360218邮编:325700项目名称用海人用海位置用海类型用海方式用海面积拟用海期限温州蓝色海湾生态建设项目霓屿正岙海滩岸线建设工程(安全瞭望区)温州市洞头城市发展有限公司洞头区霓屿岛西南侧其他用海构筑物用海0.0775公顷40年特此公示温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洞头分局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