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联合体由产业链内行业上下游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组成,成员单位中企业数量不低于50%(其中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不低于20%);原则上一个牵头单位仅限牵头组建一个创新联合体,(三)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带动能力强,(四)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有合作基础,成员单位应与牵头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标准制定、国际合作、品牌建设等方面具备合作基础,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相关机构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的,并将共建协议、实施方案等材料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申报,三、申报要求(一)请各单位按照《海南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申报工作,创新联合体由产业链内行业上下游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或其他组织机构等多个独立法人单位组成,成员单位中企业数量不低于50%(其中规上企业或高新技术企业原则上不低于20%);原则上一个牵头单位仅限牵头组建一个创新联合体,(三)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带动能力强,(四)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有合作基础,成员单位应与牵头企业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标准制定、国际合作、品牌建设等方面具备合作基础,技术研发、成果转移转化、检验检测、科技咨询、科技金融、科技服务等相关机构作为创新联合体成员单位的,三、申报要求(一)请各单位按照《海南省创新联合体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组织申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