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20〕2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知识产权法院技术调查官选任工作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法发〔2017〕24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印发〈关于技术调查官参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办案的若干规定(暂行)〉的通知》(国知办发保字〔2021〕17号)中关于在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案件处理和司法活动中引入技术调查官制度的要求,充分发挥技术专家的智库作用,贵州省市场监管局、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技术调查官,经审核,现将拟确定为技术调查官人员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10月17日至2022年10月2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有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信函(传真)、邮件等形式向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保护处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zscqbhc@sina.com,邮件请注明“技术调查官反映材料”,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中华南路66号知识产权保护处,联系人:文浪;联系电话:0851—85850112;传真0851-85850111,附件:贵州省技术调查官拟确定人员名单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