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2023年科技服务需求和农业科技特派员征集工作通知如下:一、征集时间和数量时间:2022年10月10日-11月10日,包括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农技推广机构、金融机构、文旅机构和企业等技术人员、乡土人才,科技服务需求主体需对2022年度对接服务情况进行评价,未完成服务评价的原则上不再列入2023年服务需求主体,2022年度已成为省级个人科技特派员或团队科技特派员的,再次对接前需填报2022年度工作报告后,才能作为2023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推荐、候选对象,每个团队服务对接县(市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的产业原则上不超过2个,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等法人单位牵头组建多学科融合的法人科技特派员,(四)公示确认(11月11日至15日),对各单位推荐的科技特派员进行统筹、调整、公示,按照公示后2023年度农业科技特派员名单,请各设区市科技局、省属科技特派员选派单位和全省愿意参加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单位将2023年科技派员推荐表(附件1)盖章后报省科技厅农村处,积极组织科技人员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特派员信息管理服务系统”登记备案(操作方法见附件5二维码),按照单位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域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