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住建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宁市2022年营商环境重点指标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函〔2022〕93号)要求,并经过系统不断测试,现就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抽取评标专家有关工作通知如下:自2022年10月17日起,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全面取消线下抽取评标专家,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可通过使用区平台专家抽取系统在线抽取评标专家,切实提高专家抽取服务效率,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10月13日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22年10月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