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我区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劳动力转移就业,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兑现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和跟踪服务补贴有关事宜的通知》(黔人社通﹝2018﹞236号)文件精神,对当地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的企业给予稳定就业补贴,经申报、审核、复核等程序后,现对符合条件的福建恒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遵义分公司、贵州容百锂电材料有限公司、贵州恒瑞印刷包装有限公司、贵州航锐航空精密零部件制造有限公司四家公司给予稳定就业补贴,共计吸纳13名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3个月以上,发放补贴6500元(大写:陆仟伍佰元整),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3日—10月19日(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就业局人力资源科)反映,联系电话:28831425监督电话:28852314附件:红花岗区吸纳脱贫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发放汇总表.xlsx遵义市红花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