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与检察机关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合作,共同推动建立完善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办案协作、专家咨询、人才交流等协同保护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共同推进商标、专利行政保护与司法衔接工作信息共享平台建设纳入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可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刑事立案监督,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的立案监督建议,检察机关在办理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涉知识产权案件中,第五条检察机关在办理涉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检察机关可以定期互派综合素质高、专业能力强的人员进行挂职交流,检察机关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和充分利用双方已建立的专家咨询库和技术调查官人才库,检察机关建立的专家咨询库等资源可以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共享,双方共同推进在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中对专业技术问题的认定途径科学化、统一化,第九条检察机关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宣传知识产权行政和司法综合保护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