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厅)(二)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加快发展,(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三)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统计局)(四)支持企业开展关键技术研发,(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五)推进技术资源开放,(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二、着力破解融资难题(六)提供稳定高效的增量信贷支持,(责任单位:吉林银保监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厅、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九)提供政府性融资担保支持,(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厅)(十三)降低企业网络使用成本,(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十四)降低企业公共服务成本,完善以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为枢纽、市县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和重点开发区公共服务平台为骨干的一体化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十五)降低企业管理成本,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精益管理样板企业按规定给予支持,(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四、持续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十六)推动“证照分离”改革迭代升级,省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按规定给予基地运营费用补贴,(责任单位: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税务局、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十八)推动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省促进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发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推进政策措施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