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关于对东方市申请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评估结果的公示海南源安隆药品超市连锁有限公司东方超市、东方龙育养天和大药房、东方凤育养天和大药房、东方龙庆养天和大药房申请零售药店医疗保险定点,根据《海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准入规程》(琼医保〔2022〕15号)第十二条,经评估小组综合评定为合格,现将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公示期:2022年10月13日至2022年10月27日),若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请拨打:0898-25583208,特此公示,东方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