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3月产值同比增长15%(含)以上的企业员工稳岗增产补贴1500元/人,2.2021年限额以上零售企业,2022年1-3月零售额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企业员工稳岗增产补贴1500元/人,2022年1-3月营业额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企业员工稳岗增产补贴1500元/人,2022年1-3月营收同比增长20%(含)以上的企业员工稳岗增产补贴1500元/人,5.2021年总营收达500万元(含)以上的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含非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022年1-3月营收同比增长45%(含)以上的企业员工稳岗增产补贴1500元/人,6.2022年1-3月,7.2022年1-3月,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含劳务派遣单位)招工奖励,每家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本通知补贴措施中第1-5条补贴对象为2022年1月31日至2022年2月6日春节期间(除夕到初六)留厦且2022年3月31日前仍在原企业的在职在岗员工,2.本通知明确给予资金奖励或补贴的春节期间是指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有效期至2022年8月,厦门市翔安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厦门市翔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厦门市翔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翔安区财政局厦门市翔安区商务局厦门市翔安区文化和旅游局2022年2月9日(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