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肇庆市2017年至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管理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项目名称肇庆市2017年-2022年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管理服务,二、项目内容及要求(一)协助我局开展2017-2022年获得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项目(全市合计81家企业)的事中事后评价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受惠企业奖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资料审查及有关成效等情况,包括企业享受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政策的基本情况、企业发展成效、奖补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意见,内容包括对组织落实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工作全过程提出风险提示和工作建议,企业发展成效、奖补资金使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及工作建议,(五)根据工作需要协助开展肇庆市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相关政策宣贯工作,(六)承接期内配合完成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政策其他服务工作,(五)具备业务事项要求的专业条件:一是在工业企业和园区服务领域有丰富的从业经验,二是熟悉省级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工业园区高质量发展)等工信领域相关政策或省工信厅其他资金政策,五、提交材料及要求(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见附件1),报价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机构完成本项目所有服务、工作、义务等所需的人工、材料、管理、交通、通信、场地、保险、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及项目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材料送我局(行政审批科),附件: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2.申报承诺书3.专家资格条件肇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10月13日附件1: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docx附件2:申报承诺书.docx附件3:专家资格条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