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街道、直属企事业单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秩序,经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一、废止《温州瓯江口产业集聚区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办法(试行)》(温瓯集办发〔2021〕68号),二、废止《加大金融创新推动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试行)》(温瓯集办发〔2021〕51号),三、删去《关于促进温州综合保税区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温瓯集〔2021〕105号)中第四款“人才扶持”条款,本通知自2022年9月16日起执行,浙江温州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管理委员会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