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认真遵照执行,培养人才,执行回避和保密的有关规定,第二章申报管理第七条市科技局根据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科技计划,第九条申报条件及要求(一)申请单位应为在保定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二)申请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在研项目负责人(第一人)不能申报本年度自筹项目,第三章立项管理第十条市科技局建立项目库,(三)组织承担单位上报相关材料,落实所需条件,要提出变更后的任务及安排,(三)归口管理部门应加强督导,通过函审验收的方式结题,由市科技局在专家库中抽取,第二十六条自筹项目验收条件(一)软科学项目:在普刊发表三篇及以上论文或核心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