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根据省、州财政部有关要求,现将《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的通知》(黔资环〔2022〕40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保工程区管护补助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的通知》(黔资环〔2022〕42号)、《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管护补助)的通知》(黔资环〔2022〕96号)公示如下(见附件1.2.3),附件:1.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草原保护恢复资金(生态护林员补助)的通知.pdf2.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保工程区管护补助和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的通知.pdf3.省财政厅省林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天然林管护补助)的通知.pdf从江县林业局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