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财政局、发展改革和科技局: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下达2022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专项经费(设区市)的通知》(闽财教指〔2022〕66号)文件,现下达2022年度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万元,该经费功能科目列“2069999其他科学技术支出”请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及《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省科技特派员选认工作的通知》(闽科农〔2022〕4号)等规定,认真组织实施,加强资金使用监管,单独设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科技特派员须在派出单位(事业单位)、服务区域科技主管部门和财务制度健全的服务单位报账,请做好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附件:1.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安排表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南平市科学技术局南平市财政局2022年9月26日附件1福建省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安排表序号区域总人数经费拨付渠道共需工作经费(万元)本批拨付金额(万元)省直渠道(人)设区市(人)1市辖区954842延平区4283468343建阳区721557114574邵武市35112448245武夷山市4473774376建瓯市46182856287顺昌县3292346238浦城县29121734179光泽县271611221110松溪县26620402011政和县32725502512合计394114280560280附件2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2022年度)项目名称科技特派员专项主管部门(单位)名称及部门预算编码福建省科技厅补助区域有关县(市、区)资金情况(万元)资金总额:280其中:财政拨款280其他资金0总体目标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闽政〔2017〕5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新时代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9)62号)和《关于印发福建省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教(〔2020〕12号),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每年选认2000名以上省级科技特派员,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绩效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三级指标指标解释区域目标值市辖区延平区建阳区邵武市武夷山市建瓯市顺昌县浦城县光泽县松溪县政和县产出指标数量指标选认省级科技特派员数量坚持和深化科技特派员制度4名34名57名24名37名28名23名17名11名20名25名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数量科技特派员为当地引进、推广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1个(项)≥5个(项)≥5个(项)≥5个(项)≥3个(项)≥3个(项)≥2个(项)≥2个(项)≥2个(项)≥1个(项)≥1个(项)质量指标安排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省级科技特派员覆盖乡镇情况实现省级科技特派员乡镇全覆盖成本指标安排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经费本批计划立项安排支持我省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4万元34万元57万元24万元37万元28万元23万元17万元11万元20万元25万元效益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完善新型农业社会化科技服务体系通过省级科技特派员开展科技服务,培训,培养农户等≥0人≥60人≥60人≥60人≥60人≥60人≥40人≥40人≥40人≥40人≥40人满意度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科技特派员服务对象满意度反映科技特派员服务对象满意度情况≥90.00%≥90.00%≥90.00%≥90.00%≥90.00%≥90.00%≥90.00%≥90.00%≥90.00%≥90.00%≥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