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河南省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制度,纳入河南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纳入名单的创新主体享受以下政策:(一)在对纳入精准管理名单的申报主体减少非正常专利申请排查频次,二、申报条件申报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创新主体应符合以下条件:(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经营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三、申报程序(一)各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组织、通知和指导符合条件的创新主体进行申报,创新主体遵循自愿原则向所在地县(市、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拟定本地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推荐名单,连同《河南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申报表》及相关材料一并报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查,各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于2022年10月31日前统一报至省知识产权局专利代办处指定邮箱,(三)省知识产权局对各市上报名单及相关材料统一审核后,(四)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核公示情况,确定或调整河南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对纳入河南省创新主体专利申请精准管理名单的创新主体,由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并上报省知识产权局,(四)列入名单的创新主体出现非正常专利申请被移出精准管理名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