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大亚湾开发区关于进一步推动晴隆籍农村劳动力在湾稳定就业的实施方案》(惠湾人社【2021】125号)规定:1.根据李荣丽等9人提交的大亚湾区吸纳晴隆籍农村劳动力来湾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申请资料,涉及补贴资金9000元,2.根据李荣丽等9人提交的大亚湾区吸纳晴隆籍农村劳动力来湾就业稳岗补贴申请资料,涉及补贴资金27000元,经大亚湾区人社部门审核,以上2项符合就业补贴申领条件,拟同意核拨资金,现将有关事项公示如下:申请就业补贴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三、公示方式,在大亚湾区管委会网站人社局集约网及大亚湾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网进行公示,四、联系方式,公示期内如对申请企业及人员的有关情况有异议,请向我局大亚湾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5579621),大亚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12日附件:1.1.大亚湾区吸纳晴隆籍农村劳动力来湾就业一次性交通补贴花名册.xls2.2.大亚湾区吸纳晴隆籍农村劳动力来湾就业稳岗补贴花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