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江门市2022年新春暖企惠企十条(金融工作局部分)的申报指南>的通知》,我局对江门市普惠小微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申请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下:“暖企十条”贴息资金申请(按银行分)银行申通贴息金额(万元)恩平汇丰村镇银行1.05鹤山农商行119.67开平农商行16.28江门农商行57.47交通银行江门分行5.44浦发银行江门分行1.52工行江门分行20.61光大银行江门分行14.27建设银行江门分行146.90农发行1.01农行江门分行71.51中行江门分行145.62邮储银行江门市分行57.06中信银行江门分行2.51合计660.92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函等形式向江门市金融工作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受理单位:江门市金融工作局地址:江门市蓬江区建设三路10号邮编:529000联系电话:0750-3399710传真电话:0750-3399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