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做好脱贫劳动力稳就业促增收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统筹加大公益性岗位支持力度1、安置对象:优先安置脱贫劳动力和易地搬迁安置群众中弱劳力、半劳力和年龄偏大、技能偏低、市场化难以就业的劳动力,2、安置办法:各乡(镇)人民政府确定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并负责对乡村公益岗的管理工作,5、公益性岗位补贴申领材料应附:公益性岗位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脱贫劳动力证明、单位发放劳动报酬明细账(单)、意外伤害商业保险材料等,6、工作提示:其他部门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乡村公益岗的申报,二、鼓励灵活就业和支持有条件的脱贫劳动力自主创业支持脱贫户和监测户与经营主体合作,三、强化脱贫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对有培训意愿且未实现就业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期间每人每天给予15元生活费补贴,支持引导各类培训机构根据帮扶车间在内的企业吸纳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需求,补贴额度每人不超过4000元,对有组织输出到省外务工的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开展针对性、适应性培训,培训补贴每人每天150元,面向脱贫户和监测户劳动力开展公益性职业介绍和有组织劳务输出,附件:1、吉县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登记表2、吉县乡村公益岗安置人员分配表3、未参加公益性岗位承诺书附件1、2、3.docx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