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利用畜禽排泄物等农业资源以减轻农业面源污染,有效减少化肥使用量,加快商品有机肥的推广应用,实现化肥减量增效目标,根据浙财农[2022]13号、浙财农[2022]31号、景农发[2022]56号等文件精神,经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把关核实和县农业农村局对主体申报资料进行复核,我县2022年底一批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补贴5566.7吨,共计应发补贴资金166.80973万元,其中县财政配套经费54.97741万元,浙财农[2022]13号拨付资金99.83232万元,浙财农[2022]31号拨付资金12万元,现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2022年底一批商品有机肥拟补贴资金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如有情况请在公示期内向景宁县农业农村局或当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反映,联系电话:0578-5081520或当地乡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附件:附件:景宁县2022年第一批商品有机肥补贴资金汇总表.xlsx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