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的通知》(郑发改高技〔2022〕908号)文通知要求,开展2022年工程研究中心申报认定工作,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申报,具体要求如下:一、请拟申报企业,认真对标《郑州市工程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郑发改高技〔2016〕559号)文件要求,对已经建设完成并实现产业化应用的研发中心的项目应报尽报,二、申请市级工程研究中心,(二)市级工程研究中心的总人数应不砂于30人,其中专职研发人员不砂于15人(以电请单位提供的专职研发人员社保缴纳证明为准),拥有研发设备值下少于200万元(申请单位自有研发设备发票原值达到200万元以上),三、申清单位需提交申报数据表、上年度审计报告和中版材料真实性声明,四、根据(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鼓励加大全社会研发投入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郑政办(2021]31号)第二条规定,“四上”企业需提供相关统计报表(107-1表107-2表)五、请拟申报企业于2022年10月18日前,将申请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文件(一式四份)报送经济发展局,邮箱:zzjkqcxfz@163.com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