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2年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评价工作,现将在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考评对象根据《管理办法》中“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自认定后每3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价工作”的要求,考虑到本次考评工作是2022年1月发布《管理办法》后首次对全省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进行考评的实际情况,本次考评对象为:2019年(含)前认定的省级孵化器和众创空间,二、考评方式本次考核评价以省级孵化器、众创空间2019-2021年度火炬统计数据作为定量评价依据,结合我省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发展实际,考评对象于10月31日前向厦门市科技局提交《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考核评价申报书》(附件3)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3份),厦门市科技局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二)对无正当理由不按要求提交考核评价资料的,视为当年考核评价不合格,(三)考核评价结果不合格的限期一年整改,取消其资质,下年度考核评价仍未达到合格标准或仍无法参加考核评价的,取消其资质,联系电话:0592-2021608(众创空间)、0592-2021361(孵化器)(二)纸质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601)厦门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10月9日附件下载:·1.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考核名单.doc·2.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doc·3.省级众创空间考核评价指标体系.doc·4.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考核评价申报书.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