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经发局、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各相关单位:根据苏财教〔2022〕113号文件精神,现将苏州市2022年度第二十五批科技发展计划(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标杆示范)项目经费下达给你们,相应增列你们2022年度“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编码:2060499)经费支出指标,本批下达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场景标杆示范项目1项,项目所属区镇东太湖度假区(太湖新城),承担单位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名称苏州农村商业银行人工智能平台示范项目,请收到文件后,通知项目申报单位严格按照科技经费的使用范围,请各项目申报单位收到资金后,按照财务管理有关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财务处理,进一步加强研发经费管理和研发经费投入,积极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