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决定开展2022年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条件和申报工作严格按照东农农水通〔2020〕85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各镇推荐的申报企业数量不予限制,凡符合申报认定标准的企业均可申报,二、申报程序区属农业企业直接向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申报,其他农业企业逐级推荐申报,4.企业提供日常经济往来中守法、诚信、运行正常的相关佐证材料(如征信中心的征信报告或银行评级或开户行的相关佐证材料等),5.生产基地的产权证书或企业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等复印件,7.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企业依法纳税情况说明,9.企业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10.产品质量、环保、科技成果、商标、专利等方面的证明材料(企业据实出具),确保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的竞争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同时要认真指导申报企业做好申报材料,(二)申报企业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附件:阳江市阳东区重点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docx阳江市阳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2022年1月21日联系人:蓝姗姗,联系电话:0662-6619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