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度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发布时间:2022-10-1012:49分享:关于2022年度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各参保单位、社会保险待遇领取人:根据《关于印发<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的通知》(人社厅发[2018]10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险中心函[2019]46号)、《关于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有关问题的通知》(外领函[2015]660号)要求,为维护社保基金安全、防止冒领社会保险待遇,本市2022年度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资格认证采取大数据比对、线上自助认证和线下辅助认证相结合的方式,各社保经(代)办机构(以下简称各社保机构)通过大数据实现相关人员的资格认证,非在京长期居住人员和与参保单位无法建立有效联系的认证人员,在部级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系统定期下发的大数据中存在出行记录、就医等共享信息的,社保机构根据认证系统推送数据核实相关人员信息,(三)线下辅助认证认证人员可主动与用人单位或所属社保机构(详见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首页社保服务机构)联系,用人单位或社保机构应做好辅助认证工作,线下辅助认证方式:待遇领取人所在单位确认待遇领取资格情况后,填报《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线下认证)》,未查询到相关信息且用人单位多次联系均无结果的,相关人员的社会保险待遇于2022年11月暂停发放,符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人员补办资格认证手续后,因非在京长期居住人员范围是由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申报,基本信息变更手续需由用人单位向社保机构申报,由用人单位到所属社保机构辅助认证,三是主动与用人单位或所属社保机构联系,由用人单位或社保机构进行辅助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