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彰一批热爱中医药事业,医术精湛、医德高尚的优秀中医药工作者,根据《关于开展“苏州市从事中医药工作五十年人员”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现工作单位审核,现将拟推荐申报人员基本信息进行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9日—10月13日,共5个工作日,联系电话:0512-68727912)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电话,申报“苏州市从事中医药工作五十年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拥护党的领导,热爱中医药事业,近5年内未发生过二级以上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2.从事中医药工作50年且在苏州地区从事中医药临床工作10年以上(截至2022年9月30日),附件:拟推荐申报“苏州市从事中医药工作五十年”人员(姑苏区)苏州市姑苏区民政和卫生健康局2022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