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为加快科技成果的转移转化工作,面向全市征集2022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主要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能源化工、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新能源新材料等重点领域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延安市辖区内购买科技成果或者将自有科技成果转化一年后形成新增产值的企业,二、申报条件(一)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支持的项目应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二)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以企业为主体,实施转化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在延安市境内注册满一年以上的企业,鼓励通过延安市技术转移机构完成科技成果交易,三、申报材料1.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申报书,5.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合同经费到款凭证、银行转账凭证、技术转让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四、申报程序及要求(一)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通过延安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系统申报,项目申请人通过系统打印书面申报材料,(四)每家企业只限申报一项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项目,每个项目只选取一种已转化科技成果(专利)进行申报,转化科技成果起始时限范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0月9日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