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申报对象及条件(一)申报嘉定区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二)申报嘉定区政府质量奖的个人,申报区长质量奖、质量金奖的个人如为所在组织首席质量官者优先考虑,不得同时申报嘉定区政府质量奖的多个奖项,获嘉定区政府质量奖的组织或个人,已获上级政府质量奖的组织或个人5年内不再申报嘉定区政府质量奖,四、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由申报表、组织或个人概述、自我评价报告及证实材料组成,各申报组织应如实、完整地填写《上海市嘉定区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表》(附件1),各申报个人应如实、完整地填写《上海市嘉定区政府质量奖个人(区长质量奖、质量金奖)申报表》(附件2)或《上海市嘉定区政府质量奖个人(首席质量官奖)申报表》(附件3),申报区长质量奖和质量金奖的内容根据DB31/T598-2012《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附录C的要求提供,于2022年4月15日前报送嘉定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办,评审办对申报组织和个人的基本条件、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组织和个人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审,(二)嘉定区政府质量奖的申报、评审工作严格执行有关程序和标准,联系电话:59992871附件:1.上海市嘉定区政府质量奖组织申报表.doc2.上海市嘉定区政府质量奖个人(区长质量奖、质量金奖)申报表.doc3.上海市嘉定区政府质量奖个人(首席质量官奖)申报表.doc4.嘉定区首席质量官奖评价细则.doc嘉定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2022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