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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操作指南

厦门市税务局 | 2022-10-09
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政策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非营利性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机构(以下简称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二、政策内容(一)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二)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1.关于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加计扣除预缴申报时,2.关于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对企业出资给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用于基础研究的支出,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答:《公告》对适用基础研究税收优惠政策的民办非营利科研机构和高等学校的条件进行了明确,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接收企业、个人和其他组织机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享受免征企业所得税优惠的范围不仅限于从企业取得的基础研究资金收入,答:享受优惠的企业、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应当结合实际情况,符合条件的可以自行计算并通过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享受税收优惠,(七)我单位享受基础研究出资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答:《公告》对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单位接收的基础研究资金明确了管理要求,具体为:非营利性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政府性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单位应做好企业投入基础研究的资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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