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各市(州)工信局,长白山管委会经发局,梅河口市工信局,各相关单位:为深化落实国家《“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推广智能制造示范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2〕248号),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属地企业按照《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模型》二级及以上或满足相关行业智能制造指导性文件要求业,参照《智能制造典型场景参考指引(2022年)》中16个环节45个场景,以及《智能制造示范工厂揭榜任务(2022年)》中原材料、装备、消费品、电子信息四大类行业领域内容,开展智能制造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电子版可登录工信部网站下载),申报主体10月28日前通过智能制造数据资源公共服务平台(http://miit-imps.com)完成线上申报,并于11月1日前将申报书一式5份(含电子版一份)报送省工信厅,我厅将会同省发改委等相关单位审核后推荐上报,联系人:张勇军0431-88905467谷岩0431-88904375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