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根据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度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贴息对象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资金支持对象为自《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科技改革攻坚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印发之日(2020年12月16日)起首次纳入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备案并按时还本付息的企业,企业须选择相应备案周期的贷款申请贴息,备案周期分为第一备案周期(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9月30日)和第二备案周期(2021年10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若企业在第一备案周期内有备案贷款的,已享受过2021年度省级科技成果转化贷款贴息支持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具体备案周期对应的贷款情况见附件,二、补贴标准按照企业选择的备案贷款实际支付利息的40%进行补贴,三、申请方式企业在线申报(2022年10月15日至11月10日),通过“网上大厅—服务—山东省科技成果转化贷款管理系统—贷款贴息申请”,须保证系统填报利息与企业实际支付利息(还款凭证记载利息)完全一致,企业可参加下年度贴息申报,企业可参加下年度贴息申报,五、联系方式联系科室:资配科联系方式:0533-3583669技术支持电话:0531-51751080政务服务网法人账号问题解决电话:18563702281、18653162060附件:第一、第二备案周期已备案贷款明细表附件下载:附件第一、第二备案周期已备案贷款明细表.xlsx高新区科学技术发展中心2022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