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准确定资助对象按照《紫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紫教体科发〔2019〕4号)和《关于做好2022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紫教体科函〔2022〕40号),全面开展2022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如果学生未申请或学校未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二、全面落实资助政策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对受疫情灾情严重影响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脱贫家庭学生(2016年及以后年度脱贫)以及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等特殊困难群体要重点予以保障,2.各镇中心学校宣传好2022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免息和本金延期偿还工作,(四)义务教育学生在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五)学前教育幼儿在全面落实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政策的基础上,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的正常学习生活,按照《紫阳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紫教体科发〔2019〕4号),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资助信息公示和惠民政策宣传工作的通知》(紫教体科函〔2020〕62号),五、积极开展资助育人坚持把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作为学生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开展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在国家助学贷款宣传过程中,将《陕西省学校受疫情灾情影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获资助情况统计表》报送县学生资助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