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现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附件1)转发给你们,为做好2021年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贴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请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原函〔2022〕8号,具体内容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鼓励符合要求的新材料生产企业参加投保,推进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本年度申报形式采用线上和线下申报相结合(线上申报网址:https://xclcygx.miit.gov.cn),申请企业必须对提交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并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详见附件1-1申报材料要求),三、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报《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附件2),汇总辖区内所有申报企业资料后,于2月10日(星期四)前指导企业完成线上申报并将企业申报纸质申请材料(A4纸装订成册,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2.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附件1: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办公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补偿机制试点工作的通知.zip附件2_2021年度重点新材料首批次保险补偿申请材料汇总表.xls附件3:2019版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指导目录.pdf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2月7日(联系人:赵淑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