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根据《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五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浙财农〔2022〕59号)文件精神和《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2年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景农发〔2022〕272号),我县按规定有序开展2022年度景宁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发放工作,2022年度景宁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标准,按照2021年补贴标准(226元/亩)执行,本次补报户数325户、面积1477亩,发放资金25.8475万元,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实际上报户数6738户、面积37495.51亩,按51元/亩补贴标准发放,发放资金191.227101万元,两项合计发放资金217.074601万元,本次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来源及使用:1.《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第五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的通知》(浙财农〔2022〕59号),用于第三批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由县农业农村局拨付,2.不足部分资金161.514601万元由县财政局在历年结余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中拨付,景宁畲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