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关于开展第十批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第十批广州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与申报专业一致的专职研发人员数量不少于10人,黄埔区主管部门全称“广州市黄埔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各申报单位务必确认主管部门名称准确无误,(二)区主管部门审核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资格条件进行认真审核,(三)评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开展评审,并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五)其他要求申报单位须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和合法性负责,三、咨询电话广州市人社部门联系方式:广州市博士后管理办公室服务窗口,黄埔区人社部门联系方式: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四、广州市申报通知原文链接http://rsj.gz.gov.cn/ywzt/rcgz/bsh/tzgg/content/post_8571335.html附件:业绩证明材料上传清单和要求序号材料目录要求说明1近5年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协议及研究成果相关材料必要材料2与申报专业一致的专职研发人员的职称证明材料需含专职研发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最高学历学位、取得的职称证书专业、级别、职称证书编号等信息、职称证明材料(广州市核发的无需提供)及近5年科研成果等相关材料,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如为高新技术企业须提交4近2年企业经营情况证明材料近2年财务报表、纳税证明、研发费用佐证材料、其他资质证明材料(企业单位须提交),5近5年参与国家、省、市重点项目及取得的主要创新成果佐证材料,须上传相关材料6招收博士后情况如已招收博士后须提交备注:1.上传材料应为原件彩色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