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项目前期土地出让、工程设计、施工临时用电(用水)审批“三线并进”,(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合格的项目设计方案,给予办理项目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六)市住建局根据项目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合同、业主承诺书等,由市住建局组织进行项目联合竣工验收(包含消防验收、规划核实、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等4个事项),将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分为项目审批和联合验收两个阶段,新建项目凭土地出让合同、拆扩建项目凭新的规划设计条件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项目竣工后实行竣工联合验收,(三)小型企业投资项目快速审批,对小型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快速审批,并凭建设工程许可证以及合格的施工图、建设单位与设计单位的联合承诺等相关材料核发施工许可证,在工程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企业提交桩基施工图并审查合格书、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后即可办理桩基工程施工许可证,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等多个事项纳入施工许可“多合一”联合办理,竣工联合验收按照《温州市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阶段并联审批工程规程》清单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