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光明区文艺事业繁荣发展,进一步促进优秀文艺作品奖励扶持工作规范化,根据《深圳市光明区文艺创作扶持奖励办法》,我部审核后确定了2022年文艺作品创作奖励扶持名单和奖励等级,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9月27日-2022年10月8日(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疑问,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人、来电、来信等方式向我部反映(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地址: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十楼1069室,单位和个人的申报项目,如已获得深圳市或各区的扶持奖励,我部将不予重复扶持奖励,特此公示,附件:2022年文艺作品奖励扶持项目审核通过名单中共深圳市光明区委宣传部2022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