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社会保险补贴实施办法》(湘人社规〔2020〕22号)精神,本行政区域内各类企业(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或安排就业困难人员在公益性岗位工作,且依法履行了社会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缴纳义务,并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社保补贴,宁远县嘉年华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吸纳了2名符合社保补贴的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吸纳就业人员:李长友、欧阳江),并按时缴纳了社保,符合补贴条件,县就业服务中心审核,给予社保补贴13710.03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9月26日至10月2日,公示期间,请及时向县就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县就业服务中心就业部0746-7685360宁远县就业服务中心2022年9月26日。